本次招考報名指導及備考資料領?。?/span>點擊咨詢
為進一步加強湄潭縣水務局隊伍建設,充實人員力量,結合工作需要和編制空缺情況,按事業(yè)單位選調人員有關規(guī)定,結合實際,經中共湄潭縣水務局黨組會議研究,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選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?,F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:
一、選調計劃及職位信息
本次計劃選調湄潭縣水務局所屬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2名。具體選調單位、崗位見《湄潭縣水務局2024年度選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選調原則及方式
堅持民主、公開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和信念堅定、為民服務、勤政務實、勇于擔當、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,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。
三、選調范圍和條件
(一)選調范圍
本次選調面向本縣的鎮(zhèn)(街道)事業(yè)單位人員。
(二)選調報名條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品行端正,勤奮敬業(yè),實績突出;
2.身體健康,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3.學歷要求:大學??萍耙陨蠈W歷;
4.專業(yè)要求:無限制。
5.年齡要求:年齡在40周歲以下(計算時間截止到報名結束當天);
6.工作年限要求:具有三年及以上鄉(xiāng)鎮(zhèn)工作(含試用期)經歷。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(試用期年度考核為“不定等次”的,如按期轉正本次報名視為合格)。
(三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參加選調:
1.正在接受審計、紀律審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,以及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
2.新聘用到鎮(zhèn)(街道)事業(yè)單位人員聘用后在鎮(zhèn)(街道)服務未滿3年的,調動后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;
3.所在單位或具備干部管理權限單位不同意參加選調的;
4.縣委管理的干部;
5.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政策規(guī)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的人員。
四、選調程序及辦法
(一)報名及所需材料
1.《湄潭縣水務局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一式兩份);
2.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;
3.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;
4.個人身份證明材料(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復印件1份,注明:“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”并加蓋單位公章);
5.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(注明:“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”并加蓋單位公章);
6.報考者須對本人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弄虛作假者,取消選調資格,報名材料不退還。
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,報名時間:2024年11月5日8:30至11月12日17:30。
報名地點:湄潭縣水務局3樓辦公室,聯系電話:0851-23237666。
(二)資格審查
由縣水務局按規(guī)定條件對報名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,如發(fā)現報考者隱瞞信息或弄虛作假的,立即取消選調資格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足3:1人的,則對應減少選調名額;資格審查合格進入下一環(huán)節(jié)。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全過程。
(三)考試
考試工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(tǒng)一組織,分為筆試和面試。
1.筆試。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不足10:1(含10人)的,不筆試,直接面試;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數超過10:1的,進行筆試,按選調計劃數3: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。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,一并進入面試。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,分值為100分。
筆試時間: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。
筆試地點: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。
2.面試。面試由縣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,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。面試邀請相關單位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監(jiān)督和指導。
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,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基本素質及適應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(yè)水平和能力等,滿分為100分。
面試時間: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。
面試地點: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。
3.總成績。按百分制計算,具體方法為:一是報考人數超過10:1(含10人)的,按照總成績=筆試成績×40%+面試成績×60%計算;二是報考人數不足10人的,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“四舍五入法”取小數點后兩位。
(四)考察
根據選調職位計劃數和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: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,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質、能力素質、學習和工作表現、工作實績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、群眾公認度、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,重點考察道德品質、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,對照考察對象檔案、相關信息和材料進行復查,對資格復查不符合要求,考察了解不適應相關職位工作的,取消資格。
(五)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(xù)
縣水務局黨組根據考察情況綜合確定擬選調人選,并對擬選調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,公示期滿,對無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選調的,按照規(guī)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(xù);對公示期內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,取消選調資格;對反映有問題,但一時難以查實的,暫緩選調程序,待查實后再作出決定。
五、紀律監(jiān)督
公開選調工作在縣紀檢部門監(jiān)督下進行,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不得弄虛作假,一經發(fā)現,一律取消選調資格,并視其情節(jié)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。
縣水務局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,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和負責解釋。聯系人:沈百璐 聯系電話:0851-23237666。
附件:1.湄潭縣水務局2024年度選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(點擊下載)
2.湄潭縣水務局2024年公開選調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(點擊下載)
湄潭縣水務局
2024年11月5日
(信息來源:http://www.meitan.gov.cn/mtzx/gsgg/202411/t20241104_86019103.html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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